世界農化網中文網報道:近日,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由共和黨眾議員Bob Gibbs起草的農藥法案, Gibbs法案要求利用聯(lián)邦殺蟲劑、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(FIFRA)管理濕地或相關水體附近的農藥施用,而不是依照凈水法案(Clean Water Act)來進行管理。目前尚不知該法案是否會因其他爭議問題受到參議院的反對。
2009年法庭曾下達一項決定,要求環(huán)保署按照潔凈水體法案對在水體附近噴灑農藥的使用者進行批準,Gibbs法案支持者認為這是重復工作。環(huán)保署和農民團體不同意法院裁決,但是環(huán)保人士表示這可以使農藥遠離污染河流、湖泊和其他水體。
如果農藥有效成分是按預期使用目的并符合農藥標簽的話,那么依照 Gibbs法案,無需環(huán)保署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淘汰系統(tǒng)(NPDES)許可,使用者就可以在水域附近施用農藥。
Gibbs對此表示,和凈水法案一樣,F(xiàn)IFRA中的農藥登記和施用管理都充分考慮了對環(huán)境和人類健康度的風險,此舉能減輕監(jiān)管繁復。
馬里蘭州民主黨代表Donna Edwards則反駁說,凈水法案要求全國的農藥使用者記錄農藥的施用地和施用方式,而FIFRA則沒有這項規(guī)定。
她補充道,認為根據(jù)標簽施用經FIFRA批準的農藥就能達到保護當?shù)厮w,這是不正確的。農民們都清楚,遵守FIFRA法案就如同依照農藥標簽施用農藥一樣簡單,而無需關注對水體的影響。